作者:李龙协商民主选举民主自治民主交往行为理论
摘要:本文从哈贝马斯的“商谈论”说起,在论证协商民主的由来、协商民主法哲学基础的同时,结合实践,提出与阐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以协商民主为前提、以选举民主为纽带、以自治民主为基础的多元民主。指出了这些民主形式的优越性与某些不足,并就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完善我国民主实现形式的借鉴意义作了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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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CN:11-103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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