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静媛放射工作人员剂量限值公众辐射照射剂量电离辐射防护放射性危害从业人员放射防护
摘要:剂量限值,这里指的是放射防护中人员(包括公众和从业人员)受到电离辐射照射剂量上限值,2002年以前,即《电离辐射防护及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实施前,规定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限值为50mSv,公众为5mSv;该限值实行了近15年,在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形势下起到了限制照射剂量和保护人员的健康作用。然而,随着原子能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普及以及人们对放射性危害了解的深入和辐射效应研究的结果认识的提高,50mSv和5mSv的已明显存在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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