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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发明专利创造性之“显著的进步”

作者:李彦涛创造性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非显而易见技术效果

摘要: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包括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两个要件,但随着创造性判断方法的发展,特别是审查指南引入三步法,“显著的进步”这一要素已经被“吸收”进入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之中,造成理论上逻辑的不严密和实务中的虚化,所以应当对该款规定修订为非显而易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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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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