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妙春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纠纷案技术来源案件被告
摘要:由于此案是全国首例确认商业秘密不侵权纠纷案件,故法官慎之又慎,审理进展缓慢。本案自2009年7月以来,先后开庭五六次。其中2010年2月1日和5月13日均因对方人提出程序异议,致使案件中途休庭。同年6月7日,上海二中院开庭,合议庭要求被告长征电气提供系争商业秘密的秘密点,被告当庭拒绝。于是合议庭要求我方进一步提供技术来源的详细证据,并给予1个月的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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