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桥司法实践禁止反悔原则专利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高级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维持原判诉讼请求山东省青岛市侵权纠纷民事判决集团有限上诉股份被告案情
摘要:案情简介原告张某(青岛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诉被告山东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9日作出(2004)青民三初字第330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本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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