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先用权与专利权的对峙

作者:魏征先用权侵犯专利权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制造行为生产经营例外规定使用权申请日法理论对世权权利侵权公众方法对抗产品

摘要:引言专利权是一个对世权,其有"一人对万众"的性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任何公众都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该专利,否则就是侵犯了专利权.但是,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如果有人"已经制造与专利技术相同的产品、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是否还被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呢?各国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在这种情况下,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在专利法理论上,行为人享有的这一"不视为侵权"的"权利"(确切地说,只是一种利益)一般称为先用权,该行为人一般称为先使用权人.可见,先用权是可以对抗专利权的一种例外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发明与专利

《中国发明与专利》(CN:11-5124/T)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发明与专利》杂志本着弘扬创新精神、服务专利事业的办刊宗旨,制定了以发明与专利为大视点、以科技与财富为热卖点、以人文与时尚为结合点、以新闻与争鸣为切入点的采编方针。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