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从出资到股东资格的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李晓雅; 王艺霖出资股东资格隐名股东公司除名章程规定

摘要: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的法律行为。实践中,尤其是2013年《公司法》关于认缴出资责任制确立之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出资问题引发的争议很多。实际上认缴出资并不必然取得股东资格,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或者出资存在瑕疵,除了要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义务,还会面临股东权利被限制的尴尬,更有甚者,还会被公司除名。本文从出资开始展开论述,阐述了出资及股东资格之间的关系及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着重探讨分期认缴出资体制下的出资形式、未出资或者瑕疵出资、隐名出资等情况,以及在存在法律规定情形下股东被除名的法律风险,并从法理分析、操作思路、证据准备、司法实践等方面出发,对于如何防范因股东出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提出了法律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工法律天地

《职工法律天地》(CN:36-12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职工法律天地》主要栏目:卷首语、本刊特稿、特别关注、维权报告、美文阅读、情满人间、职场人生、社会广角、以案说法、世说新语、天地时评、生活百科、警世通言、吴律师信箱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