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慧娟不批准逮捕案件案件特点基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案件类型
摘要: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不捕原因为两类一是无逮捕必要,二是证据不足不捕。不捕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不捕案件涉及的罪名分别是涉爆类、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贩卖类、强奸、诈骗。在严格审查案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案件证据、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犯罪嫌疑人情况、不捕后果等各方面因素,严格依法使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案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制作《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