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益东惩罚性赔偿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惩罚性赔偿制度民事赔偿制度行政制裁互联网经济补偿性赔偿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涌现了大量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也出现了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淘宝欺诈门等一系列损害消费者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事件。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而言,刑事的制裁门槛过高,行政制裁阻吓过小,而作为民间重要监督力量的民事赔偿制度却因以补偿性赔偿为主而起不到足够的惩罚和遏制效果。因此本文试图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视角,分析我国当前平台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之现状,拟论证平台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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