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源; 王妍国际商事惯例法律性质国际商事惯例效力
摘要:国际商事惯例在国际商业中对商事交易的正常进行起到了重要的调整作用,本文首先分析了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性质,针对肯定说、否定说与准法律说之间的异同得出笔者自己的观点:国际商事惯例虽未经权威机关制定,不能够与传统法律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与效力,但很多商业习惯、商业惯例被许多国家接受并且写去法律,因此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成为法律的可能性,也具备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之功能,具备了准法律的性质.其次针对国际商事惯例的效力进行分析,从合意取得、强制取得对效力来源进行了分析;从结合效力来源的方式分析了效力生效方式;最后从直接适用、分层适用、禁止适用三方面对其效力适用进行分析后认为,国际商事惯例的分层适用更符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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