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昌林保单质押财产保险可行性人身保险立法方式保障功能融资功能
摘要:财产保险除保障功能之外,是否具备相应的融资功能?这一问题使得“财产保险保单是否可以被质押”具有探讨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将就此展开论述.一、财产保险保单质押依据与现状(一)法律、司法态度、监管规定(1)在法律层面,《保险法》并未明确允许或禁止保单质押,仅在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以一种被动的方式确认了人身保险保单可以被质押.但此种立法方式导致立法含义不明,可被理解为无论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的保单均可被质押,仅特殊人身保险保单的质押需有“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前置条件,其他保单质押时依照一般质押程序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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