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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认定

作者:向开元婚姻期间共同债务婚姻法

摘要:《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本条规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作了“连带偿还”的强制性要求,即在夫妻共同债务中,债权人既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也可向有偿还能力的夫或妻一方主张债权.但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从多方向进行考虑,包括形成债务关系时的举债人的姓名,债务的实际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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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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