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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社会秩序的刑法保护

作者:袁萌萌网络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犯罪注意义务

摘要: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日益壮大,网络环境复杂,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基本是隐形的、匿名的,离散范围很大,涉及的话题具有广泛性,还具有即时性的特征,同时缺少约束性,容易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社会不稳定,公民权益受到侵害。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就针对网络秩序增加了一项注意义务条款,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一定的限制功能,构建网络秩序刑法保护框架,更好地维护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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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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