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晴雯经济法社会本位公益诉讼
摘要:“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反映了经济法的利益观——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注重社会作为整体的均衡发展,在保障社会整体效率的基础上,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的这种基本价值取向,使之始终关注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时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公益诉讼是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由于违反法律而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公益诉讼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切实地体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与经济法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并为经济法诉讼之独立提供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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