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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答复

作者:吴蔚; 范思婕说明书公开审查意见答复技术人员发明创造保护范围

摘要:《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A26.3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平衡申请人与公众的利益,做到鼓励发明创造的同时,促进技术信息的公开,即“以公开换保护”。一份高质量的专利文件,在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的同时,又能使技术秘密不过于披露,但是实际专利撰写时,对于这个平衡的把握能力不足,常会导致申请文件出现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开充分的问题,分析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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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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