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翔行政程序违法认定标准完善对策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也在转变,逐步走向实体和程序并重,行政法的相关理论研究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没有完全根除,使得原本就比诉讼程序违法更被忽视的行政程序违法处于尴尬和混乱的地位.虽然行政程序违法的情形多种多样,但在行政程序违法的界定中,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的主导者,他的界定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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