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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可得利益损失的可赔偿性

作者:王金怀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性赔偿制度司法实践可行性主张合同立法

摘要: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损害原因事实的发生致使应增加而没增加的利益.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建立还处在最初的阶段,目前对可得利益损失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合同领域,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的混乱.因此,研究可得利益是否可以主张赔偿及主张赔偿是否有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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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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