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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解决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的方法和主张

作者:张卉自然人国籍冲突国际私法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各国民商事往来日益密切,国籍冲突所造成的不便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传统做法是从自然人国籍、住所、居所和实际滞留地四个层面来解决国籍消极冲突,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中复杂的问题。其实还可以将自然人本人和其父亲、母亲等纳入到解决国籍消极冲突的方法之中,继而根据国籍冲突的不同类型寻求具体的解决方法,尽可能为各国法院在解决国籍冲突的司法实践方面提供大致相同或相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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