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忠敏羁押必要性审查细化规范健全机制
摘要: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赋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新内容,但法律规定太过原则,要想在实践中获得较好的实践效果,只有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契合实际的工作机制,才能切实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更好地保障人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以捕代罚”现象的功效,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保障在押人员的人权。但贯彻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仅有目前这些法律的规定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相关司法解释的配套规定,同时也需要办案人员转变诉讼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一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正确贯彻落实,才能达到法律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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