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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侦查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要点

作者:王名琛; 贾艳芳刑事侦查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区别

摘要:在我国,具有刑事侦查权的行政机关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这些机关在本质上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它们又被赋予了刑事侦查的权力。法律实践中,这些行政机关既有行政处理的权力,又有采取刑事措施的权力,而权力行为的相对人往往无法将二者区分开来,当权力侵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由于救济途径的不同,许多受害人无法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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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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