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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撤回权与契约严守原则

作者:叶嘉琪消费者撤回权契约严守类型化体系模式人的因素经营者立法

摘要:一、消费者撤回权的构成前提是否构成消费者撤回权,通常要经过两个层次的考察,首先须是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对于何为消费者、何为经营者,立法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动态体系模式,即只规定若干判断因素,但并不对其进行类型化;另一种是类型化模式,其或根据人的因素作出类型化规定,或根据特定情形下、基于交易目的产生的保护必要性作出类型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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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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