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宗言收继婚习惯法明大诰大明律
摘要:收继婚是原始社会先民最古老的婚俗之一,明代统治者在建明之初,希望根除元朝所遗留的“胡俗”,《明大诰涨大明律》中都对收继婚行为明文禁止,其处罚之严厉也是前所未有。尽管如此,民间收继婚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本文从明代关于收继婚的法律规范入手,分析对明代收继婚屡禁不止的原因,对研究我国古代民间习惯法具有积极的学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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