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唐律》对尊长地位的维护

作者:杨薇尊长卑幼亲亲尊尊准五服以治罪一准乎礼

摘要:尊长卑幼,作为中国封建统治者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确保宗族制度和维护封建秩序而竭力实施的制度之一,在历朝历代的律法中都不可或缺。作为中国古代法典模板和典范的《唐律疏议》亦将尊长卑幼的原则贯穿整部法律,且在前人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故而研究唐律中对于尊长地位维护的起源、目的和手段,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的理解整部唐律、了解当时人们的思想文化和生活状态,揭示影响中国人千年的孝亲思想的根源,更有利于现代立法的本土化,使法律更加契合中国国情,让其在感情上更易为国人所接受;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如何使道德和法律完美结合提出合理建议,为社会和谐发展探寻新道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工法律天地

《职工法律天地》(CN:36-12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职工法律天地》主要栏目:卷首语、本刊特稿、特别关注、维权报告、美文阅读、情满人间、职场人生、社会广角、以案说法、世说新语、天地时评、生活百科、警世通言、吴律师信箱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