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岳瑜 张庭维公益诉讼制度台湾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假酒事件消费者保护法中部地区多氯联苯弱势地位
摘要:1979年夏天,台湾中部地区民众因食用厂商制造贩卖之米糠油,而发生严重的“多氯联苯受害事件”,受害者多达2000人,且大多属经济上的弱者,然加害厂商,非但未予以赔偿,反而逃避责任;同年底又发生“假酒事件”,有教授因饮到假酒而失明。当时一群学者专家及社会热心人士,有感於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有加以保护的必要,遂开始着手於推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於1994年台湾正式公布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保法),并引进团体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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