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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亟待法治化规范

作者:黄震法治化互联网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金融亚里士多德国家治理法治国家立法工作

摘要:一、互联网金融不是法外之地 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当代国家治理的共识,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条件下,相比清理、修订和制定等立法工作,当下对於公民、企业和政府部门,更要重视和强调‘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即遵守和执行现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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