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对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若干意见

作者:冯晓青 付继存修改草案国家版权局修改内容集体管理组织中国学界专家建议稿法定许可录音制品

摘要:自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正式启动《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家建议稿工作以来,《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很快引起中国学界、实务界与产业界相关人士的高度关注,2012年3月底,国家版权局公布了《〈着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修改的内容更是引起了各界对着作权法的大讨论,尤其是音乐界中,国际上也引起一定的关注。这些修改内容值得检讨,尤其是私人复制、录音制品法定许可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修改草案」没有涉及的现实问题,在本次修改中也应当予以解决,包括作品类型与着作权限制等。本文拟对修改草案修改的内容及其未涉及的内容,提出进一步的修改建议,以对完善中国着作权法律制度有所裨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法律

《中国法律》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