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銘銳制度港澳同胞民事法律香港律师司法部内地
摘要:1981年4月29日,司法部發佈怖《關於爲港澳同胞回内地申請公證而出具證明辦法的通知》([81]司法公字第129號),首次委讬阮北耀、何耀棣、胡百熙、陈子钧、翁家灼、張永賢、練松柏、廖瑶珠8位香港律师辦理港澳同胞回内地處理民事法律事務的證明,建立了中國委讬公證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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