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孟彦法律事件台湾地区无期徒刑陈水扁新闻事件法律问题法定原则马英九
摘要:一、“卸任甫一年,陈水扁遭判无期徒刑” 2009年最受国人注意之新闻事件,应属陈水扁先生,因于任内涉及机要费之弊案而遭羁押,并遭判决无期徒刑一事。虽然本案之侦查与起诉开始于2008年下半年,也曾针对马英九注销陈水扁所核定之机要费机密,是否合法一事引发讨论。然而,因为陈水扁涉及相关弊案而遭起诉所引发之法律问题,则是持续到2009年,除了关于是否应解除羁押之争议外,关于该案之并案处理上,承审法官由周占春更换成蔡守训,是否有违反所谓之“法官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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