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彬教育法律工作特殊能力司法行政政府法制法律文化立法
摘要:(接上期)三、關于法律職業能力的培養(一)觀念法律,有廣、狹義之分。狹義的法律,是指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爲從業前提的審判、檢察、律師等職業;廣義的法律職業是指以法律工作爲中心、以法律資源爲主要謀生手段的社會職業。它不僅限于前者,還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政府法制等從事法律實務的職業和法學研究、法學教育、法制傳媒等生産法律文化産品的職業。能力也有廣、狹義之分。廣義的職業能力涵蓋合格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各種能力;狭義的職業能力僅僅是指合格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特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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