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民告官案件政府法律
摘要:2008年,國務院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866件,比2006年增長近90%,全國每年通過行政復議化解的行政争議約8萬件左右。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是"民告官"的兩種法律途徑。相比于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不花錢、省時間。可我國每年行政復議案件數還略少于行政訴訟,而有的國家兩者之比近10:1,甚至24:1。同時,現有70%的行政糾紛,未經行政復議直接進入行政訴訟。我國有行政復議權的機關有1.8萬多個,但地方二.級政府的專職行政復議人員僅有1532人;區縣級政府専職行政復議人員平均僅有0.2人,却需要辦理案件總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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