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进口货物肇庆市海关行政举证责任纠纷案有限责任公司真实
摘要:案情: 2002年11月27日,广东省肇庆市外贸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外贸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肇庆海关申报进口3票集成电路.报关单上载明收货单位为外贸公司。该批货物的买方为肇庆市翱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肇庆翱思),卖方为香港翱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翱思)。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法律》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00661 评论 71
北大期刊、CSSCI南大期刊
人气 50670 评论 40
人气 43696 评论 59
统计源期刊
人气 39836 评论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