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赫少华房屋租金诉讼时效房屋租赁合同起算所有权转移交易习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摘要:从实践角度而言,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按月、季度或半年等期限支付租金是交易习惯。房屋租赁合同的本质在于出租人让渡的是房屋使用权,故租金的支付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纠纷中分期付款有所不同。下文采用比对的方式,分析分期支付房屋租金诉讼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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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双月刊)杂志创刊于1997年6月,2007年1月变更为现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办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惟一专业刊物。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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