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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对待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视角

作者:李金升二手房预约合同司法解释

摘要: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首次对买卖预约合同的表现形式、法律效力、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进行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本文以该司法解释为视角讨论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以期给相关当事人参考,在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时,切实保护自己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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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双月刊)杂志创刊于1997年6月,2007年1月变更为现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办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惟一专业刊物。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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