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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鼓励不补差价

作者:张德新城市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安置福建省差价补偿安置工作当事人合法权益房屋面积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导意见》,本《导意见》适用于2010年1月1日起新许可的拆迁项目。《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福建省将鼓励对住宅等面积部分不补交差价,而实行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的,因地段差增加的面积部分可视同原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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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双月刊)杂志创刊于1997年6月,2007年1月变更为现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办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惟一专业刊物。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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