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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中资本化率与房地产税费关系的探讨

作者:王成永房地产估价收益法税费资本化率

摘要: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同一房地产由于权利人不同,纳税主体所承担的房地产税费也不尽相同,从而产生房地产净收益的差别,并最终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本文着力探讨收益法中资本化率与房地产税费的关系,解决在现行国家财税政策下,同一房地产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如何避免因房地产权利主体不同而导致估价结果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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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双月刊)杂志创刊于1997年6月,2007年1月变更为现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办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惟一专业刊物。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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