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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机构适用特殊的普通合伙规定的理由

作者:崔太平普通合伙估价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业服务机构

摘要: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估价师、律师、建筑师、医师等)量身打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希望以此突破普通合伙对于这类机构发展的制度限制,以适应加入WTO之后的国际竞争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目前,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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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双月刊)杂志创刊于1997年6月,2007年1月变更为现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主办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惟一专业刊物。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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