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注销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摘要:某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询问:我县人民法院出具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单位把一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移登记。但该房屋因为处于抵押状态,房屋所有权证被抵押权人(一家银行)收执,该银行还持有抵押的他项权利证书。法院在执行时已经让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但是抵押的房屋被拍卖后,拍卖所得的全部价款仍然不足以清偿被担保的债权。因此,该银行提出:在债权全部得到清偿前,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也不愿意申请注销该抵押权。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要不要将这一情况书面告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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