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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灭失,法院要查封,能否受理?

查封房屋法院受理拆迁协议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摘要:请教一下,房屋签订拆迁协议后,按协议约定已拆除,但补偿未落实,且未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注销登记。现法院要对房屋进行查封,登记机关可以办理查封登记吗?标的物已灭失,不能查封。您可以把房屋已经拆除写到执行回执上。我做了查封登记,同时将情况函告法院和拆迁办了。补偿是否落实,和不动产没关系。我现在纠结是否应该做查封登记。其实不能查封的,《物权法》有规定。你告诉法院房屋没了,法院也不会要求查封了,法院在查封前,按照要求应该对查封的不动产情况进行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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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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