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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共有产权购房者可购买50%-80%产权

共有产权广州南沙购房者住房管理困难家庭中低收入供应对象

摘要:据2018年12月1日《羊城晚报》:《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办法》明确,南沙区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和港澳青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50%-80%产权,未取得完整产权期间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出租、抵押,5年内不得转让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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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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