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绍达登记簿查封登记最高人民法院不动产协助执行通知书
摘要:某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询问:我县有一处房屋,先是被法院查封,而后即被查封法院拍卖。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我单位办理了转移登记。但是在转移登记完成后,我单位计算机系统还一直显示该房屋处于查封状态。那么,新的权利人是否可以处分该房屋?我们如何把此查封去掉?还有一个问题是:该房屋还有两家法院轮候查封,对这两个轮候查封我们可以直接予以注销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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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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