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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权负担的房屋可以办理遗赠转移登记

作者:李炜转移登记抵押权遗赠

摘要:根据《继承法》第25条和《物权法》第29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的,其即合法取得物权,而抵押权也不受继承的影响。申请登记只是履行登记程序,登记机构无权拒绝,且不会对抵押权人产生侵害,因此应当依法受理并办理单方申请的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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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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