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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不动产律师事务所登记机构变更登记抵押商品房通知书公证书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询问不动产登记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一、已经设定抵押的债权,在债权转让时是否要取得抵押人同意?原抵押权应该按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办理?二、购买商品房时,买受人已办预告登记,契税也已缴纳,后由于债务纠纷,法院将该房屋拍卖,法院有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们是否可以将产权直接登记为竞拍人?三、房屋继承可不可以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来代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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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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