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文强不动产权利义务行为法律当事人申请人
摘要: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核心要素,如无意思表示,则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无法表达内心意愿,另一方则无法收到并知悉彼方意愿,则权利义务之取得、丧失和变更等皆不会成就。而不动产登记实务中,当事人申请登记,其中亦包含了申请人之意思表示,而此种意思表示却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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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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