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地上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解读权属调查调查成果
摘要:十四、关于避免调查与登记时间间隔长影响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按照《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在房地权属调查结束后,对于符合国家以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且权属没有纠纷的,应本着边调查边登记的原则,以村为单位按以下程序同时开展土地及房屋的登记发证工作。鼓励在稳妥地基础上将调查与登记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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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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