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文强公证登记机构不动产证据效力操作规范登记管理建设部契合点
摘要:公证文书因其具备较强的证据效力而得以在诸多领域被广泛应用,尤其是不动产登记领域,在许多特殊业务中公证都曾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1991年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废止以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出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的契合点似乎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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