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俊平水平评价社会公平内部规定人类共同体共同体成员公共物品需求单位职业水平职业资格社会基础设施
摘要:本文所论的内容起源于"据说",按理说不应该把"据说"的内容拿出来讨论,但因为这个问题在现实中的确也存在,并且是笔者亲身经历,因此也并非无的放矢。据说(并非笔者亲耳所闻,只是听人转述)现在对行业协会有这样的规定:作为公权部门,法无明文规定则不可为。我们知道,这个规则应该是针对政府的,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与之相对,针对私人的规则应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