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世炳自动续期住宅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操作模式房产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调整建筑占地面积实施细则周围环境
摘要:2007年10月1日实行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针对这条规定,有不少人认为应该免费自动续期,也有人认为应该收取高额费用才能续期。近期出现了两种现实操作模式:一是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需缴纳30%房价款作为出让金;一是深圳规定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免费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