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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的四个思维角度

作者:潘世炳自动续期住宅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操作模式房产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调整建筑占地面积实施细则周围环境

摘要:2007年10月1日实行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针对这条规定,有不少人认为应该免费自动续期,也有人认为应该收取高额费用才能续期。近期出现了两种现实操作模式:一是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需缴纳30%房价款作为出让金;一是深圳规定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免费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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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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