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金回收率预审制度回收资金施工项目公租房借款人调整项目工程进度公积金中心
摘要:四川省第一、二批共有成都、攀枝花、德阳、南充4个试点城市,经调整试点项目43个、贷款额度32.69亿元,获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简称试点工作)。通过建立预审制度,严格初审把关,强化贷后管理,试点工作进入贷款回收期,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6年1月底,回收资金过半,本金回收率为55.32%,实现了到期回收率保持在100%,完成主体施工项目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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