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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证明探讨——不动产登记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作者:蔡卫华婚姻证明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机构司法解释产权登记

摘要:以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都要求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特别是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施行后,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登记时确实需要婚姻登记证明。因为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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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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