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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基争议处理中接待心理研究

作者:朱奎花; 肖良生争议处理房地产税收课税对象税赋房地产交易计算应纳税额课征心理研究存量房房地产估价

摘要:房地产税基是房地产税收课征的经济基础和客观依据,指的是征税对象的数额,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因此有质和量的双重涵义。其质的规定是指课税的具体对象;其量的规定是指课税对象中有多少可以作为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房地产税基与税率共同决定纳税人税赋的轻重,是纳税人进行房地产交易或持有房地产的税基。以前我国许多城市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为了避税,采用"阴阳合同"来减少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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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中国房地产》(CN:12-10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房地产》旨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传播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经济、技术信息,介绍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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